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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

更新时间:2013-11-26 16:50
  【摘要】有效的解决医患矛盾的关键是在于有效的解决医疗事故过程中的责任。为了有效的解决医患纠纷,上海全面启动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的试点工作。

  8月29日上午,人保财险上海市长宁支公司与长宁区卫生局、长宁区司法局联合签署了《上海市长宁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衔接三方合作协议》,全面启动了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的试点工作。

  上海的医疗责任保险全市统保工作始于2002年,由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独家承保,即将步入第十二个年头。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和医患纠纷处理方式的变化,原有的医疗责任险合作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医患双方的需求,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尽最大可能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医患纠纷中的风险分担功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历时一年,在与长宁区16家公立医院进行了反复交流、沟通、协商以后,正式展开新模式试点。

  据了解,相对原有的医疗责任保险合作模式,新模式下的医疗责任保险亮点有三个:
  一是以《侵权责任法》为赔付依据,大幅提升了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数倍增加。
  二是在保险理赔中全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无缝对接,对于请求赔偿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将启动人民调解机制进行调解,对于请求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将特别申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是理赔流程进一步简化,服务更为全面快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赔案,只需医疗机构提供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和医疗机构支付凭证或患者、家属签字收据即可进行理赔,而医疗机构自行与患者及家属达成调解的赔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医患双方协议书和患者家属身份证复印件。

  为更好地零距离服务医疗机构和患者,人保财险还专门派出两名资深专职人员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

  慧择提示:全面的进行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的试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的化解医患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降低了医生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