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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取消车行代理保险驻点制

更新时间:2013-08-15 16:10
  【摘要】在保险行业中,在一些代理机构由保险公司派员驻点销售是比较常见的事情。相关机构需要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可以,但是历来也是十分反对的。

  2010年11月,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这个规范性文件从监管银行机关的角度出发,要求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换一个角度,就是保险公司不得派员到银行驻点销售。

  去年,有工商行政机关认定保险公司在车行派员销售保险属于保险公司设立非法机构。此后,有工商部门认定保险公司派员在车行驻点销售保险,并向其支付手续费属于商业贿赂。

  综上所述,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派员销售保险的驻点制不予认同,采取的相应措施是禁止性的。

  站在保险监管角度,全面叫停驻点制有以下理由:一是驻点制与现行监管规定要求兼业代理机构进行代办保险的精神不符。现行的保险兼业代理监管规定中,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投保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只能在主营业务场所内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根据上述规定,银行、车行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自己代理保险业务。二是驻点制销售保险的销售过程是保险公司的驻点人员和车行的销售顾问联合完成的,在发生投诉时,保险消费不能准确指认销售保险的人员归属,给驻点人员和销售顾问之间相互推诿责任预留了空间。三是保险业务来源渠道划分上存在矛盾,保险公司称是中介业务,却又派员驻店销售。车行称是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在进行销售,自己未参与销售,但是车行却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保险手续费。四是同样作为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银监会已经叫停保险公司在银行网点驻点制,既从监管认知、舆论导向明确了金融监管部门对此事的态度,又从数量和涉及面上完成了绝大多数的叫停工作量。因此,开展全面叫停驻点制工作,各方面条件均已成熟。

  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银行、车行和保险公司相互代理占据绝大多数,由于银监会已经叫停银行驻点制,有待叫停的对象就是车行。为了有序推动叫停车行销售保险驻点制工作,可以设定过渡期政策,在过渡期内,一方面,督促车行的汽车销售顾问等保险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保险业务培训,考取资格证书;另一方面,动员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做好由驻点制改为巡点制的准备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银监会已经叫停银行驻点制,接下来有望将叫停车行驻点制。这将是推动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