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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出台新政鼓励和支持保险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8 09:21
  【摘要】为了支持湖州保险业的发展,近日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湖州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据悉此意见是在以前出台的促进全市保险业加快发展意见的基础上增加的。

  该意见明确指出,成立湖州市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保险行业协会、重要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共30余人组成。建立并坚持保险业与政府相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保险业的发展。完善并坚持考核机制,对保险业进行科学量化考核,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突出的保险机构进行表障奖励。

  该意见就政府部门支持保险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推进"三农"保险。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政策。发改部门进一步发挥指导协调作用;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险种的财政补贴力度;农业、林业等部门积极加强宣传及技术指导等,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及"三农"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推进促经济发展类保险。创新科技保险,支持高新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推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出口业务发展;有序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扩面工作,强化与银行的合作,为小微企业、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等小额融资提供保证保险,缓解融资担保难;继续搞好货运保险,支持物流业发展;积极开展工程保险,保障大型工程建设。

  发展公众责任保险。推进医疗责任险扩面工作,在5家市级医院的基础上,将全部公立医院纳入医责险共保体承保范围内,探索开办卫技人员个人医疗责任险;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发展,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全面铺开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在德清县率先承保的基础上实现全市覆盖;努力在火灾公众责任险领域实现破题,继续做好雇主责任保险、校园方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各类责任保险业务。

  发展服务民生类保险。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与保险业的合作,在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鼓励和支持保险业开办城乡居民医保等领域的委托代办、资金托管等业务。推广计划生育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工伤补充保险,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新居民、高危人群意外保险等。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出台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湖州保险业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新跨越,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