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上层建筑
更新时间:2017-08-25 03:16
【摘要】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的养老制度在不断摸索中前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目前来讲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仍需要继续努力。
一是理论上存在认识误区。例如,有人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越多越好,殊不知,基金积累只是为了微调代际养老负担,应当适度而不宜过度;又如,有人以地区发展失衡为由反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却忘记了维护制度统一和费率公平,是养老保险制度乃至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二是体制性障碍亟须跨越。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群体分割乃至于身份分割,其实是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劳动就业体制等分割造成的,因而必须同步推进相关改革。三是现行制度存在缺陷。例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沦为责任失衡的地方性制度安排,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比较模糊,农民养老保险缺乏激励机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滞后,等等。可见,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
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尽快搞好优化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并在中央政府强力推动下,自上而下地理顺相关关系。
顶层设计的关键性任务就是确立新理念、排除体制性障碍、优化制度安排。应进一步明确公平、正义、共享的建制理念,维护法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提升制度的公平性与互济性,真正形成养老保险多层次化,保障这一制度的可持续性。
所谓"双轨制",其实是两大群体养老保险改革不同步的结果。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这就是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似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缴费义务平等、制度结构相同、待遇计发办法一致。在推进改革时,把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都纳入统一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把事业单位分割出来要合理,因为他们都受雇于国家,其工薪都源自财政供款。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未停止过努力,各项政策也得到了实施。但是明显还是有许多的缺陷需要努力,尤其是"双轨制"急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