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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社会责任 积极承保种植保险理赔

更新时间:2013-07-27 17:01
  【摘要】近日,由于内蒙古地区近期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灾害频发,严重影响自治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内蒙古保监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下发《关于做好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险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好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

  各盟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深入一线,加强承保工作的指导和宣传,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各保险机构在确定的签单截止日前完成签单承保,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

  各地组织专家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勘灾情,做到查勘到村,定损到户,查勘原始资料完整,查勘定损结果公开。保险公司要按保险条款及时足额赔付到户,维护投保人权益。

  基层政府积极帮助保险机构增设基层服务网点,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保险公司要严格履行农业保险合同约定,杜绝协议赔付、平均赔付。严禁违反合同约定自行确定赔款金额,严禁人为控制赔付率。

  将承保理赔工作的全面、合理、及时,作为农保险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对承保面积持续萎缩、赔付率水平与当地灾损明显不匹配、突发性灾害不及时据实理赔、上访事件不断的保险机构,将相应调整明年的种植业保险承办区域。

  慧择提示:内蒙古相关机构要求保险业在积极防范风险的同时还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当地农民做好种植业的理赔工作。对投保人负责,减轻投保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