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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今年医保二次补偿惠及352名城镇居民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3
  【摘要】据了解,为了给城镇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江西省宁都县今年以来,启动了针对该县参保城镇居民的医保二次补偿。

  7月13日上午,宁都县梅江镇居民廖某,又获得了1万1千多元的二次补偿。她高兴地告诉笔者,她患乳腺癌症住院花费近6万元,第一次报销了3.6万余元,加上这获得的1万余元二次补偿和大病救助1.7万,总计报销金额超过她自己所付的费用。

  据了解,这是该县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以来第四次开展二次补偿,此次补偿的对象为2012年度居民医保报销后,对参保患者全年 “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为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5001元至10000元部分补偿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6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和大型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达到2000元以上的,2001元以上的部分补偿50%。经初步测算,该县今年应支付二次补偿待遇156余万元,将惠及352名城镇居民,人均补助4431.8元,其中最高补助3.75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宁都县继续推行二次补偿,补偿比例高达60%,这使得医保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大为减轻,为他们接受最好的治疗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