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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护理费上调 最多调高275.5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02:06
        【摘要】工伤人员历来都需要社会保护的一个群体,而工伤人员的护理费用也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他的上调会给很多的工伤人员带来福音。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透露,自本月起,工伤人员护理费将上调。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611.5元的,调整到2611.5元,比去年的2336元提高275.5元。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自本月1日起执行。

  根据调整方案,工伤人员护理费用将按照不同情况,采用"分档"上调的形式。按照生活部分、大部分、完全不能自理的三个层级,分别规定最低护理费标准。

  据悉,去年三个档次的标准分别为1401.6元、1868.8元、2336元。和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65.3元、220.4元、275.5元。和往年相比,调整的力度有所增加。

  如何调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611.5元的,调整到2611.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089.2元的,调整到2089.2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566.9元的,调整到1566.9元。

  范围哪些
  因工致残1-4级、在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慧择提示:工伤人员护理费用的提高给很多的工伤人员的治疗带来了方便,减少了工伤人员的家庭负担。其实保护工伤人员,减少工伤人员家庭负担的方法还有就是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