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无锡探索按病种付费 14种疾病纳入试点

更新时间:2013-07-15 11:34
  【摘要】据了解,无锡市将对儿童白血病、胃癌等14种疾病试点按病种付费,而职工参保人员仅需支付总额的20%,就可完成结算,这是无锡市近日出台的《贯彻实施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出的新规定。

  14种疾病纳入试点
  长期以来,在我国医疗付费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直是按项目付费制度。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即是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由医生专门为其制定一个最简洁、有效的治疗方案,对患者所接受的所有检查、用药、治疗、手术耗材都按照严格标准收费,在此基础上对整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有助于挤干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为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费用负担,日前,无锡市人社、卫生、物价和社保部门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联合发文,部署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近日,无锡市人社和卫生部门确定了14种发病率高、治疗方法相对成熟、疗效确切、个体差异较小、费用相对稳定的疾病治疗试行按病种付费。如儿童白血病中的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单病种收费为8万元,其中包括床位费及陪护床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麻醉费、特殊医用材料费等项目,在治疗过程中使用到的抗生素、血制品按照实行支付费用总额控制,总控费用为12万元/例。包括血栓性外痔在内的18种日间手术病种也纳入总额控制试点,其中总额费用最高的是全麻单侧的声带良性肿物手术,5880元;总额最低的是局部浸润麻醉的耳前痿管切除手术,总额为1120元。
  在《通知》中,对病种临床路径和住院流程,其中包括适用对象、诊断依据、治疗方案、住院天数以及检查项目都做了明确规定。实行单病种收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由市卫生局按规定选择确定。

  除个人部分 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
  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且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限制。
  参保人员在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按照病种收费标准和除外内容(医用材料按医疗保险规定的自理比例执行)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20%、居民医保30%的比例,由个人负担。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实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总额控制(不包括日间手术病种)。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与经批准开展按病种收付费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专项服务协议,就收治对象、就医管理、费用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规定,笔者了解到,《通知》中所规定的病种收费价格按照定额收费标准执行,实施一年后再按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无锡市对医疗付费机制进行了探索,推出了按单病种限价收费,职工和个人仅需支付20%、30%的费用,这使得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大为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