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和静县城乡低保对象获医保和新农户保障

更新时间:2013-07-01 14:07
  【摘要】为了给城乡低保对象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和静县1.26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该县全额资助,这使得他们无需缴费就可以获得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

  据悉,该县投入96.6万元对全县12689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进行全额资助。其中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按每人7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新农合,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和静县民政局局长陈建新说:“全额资助对象主要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时,财政局会将参保所需资金划入专户,个人不再缴纳参保费用。农村五保户则由新农合医疗经办机构根据民政部门核定的救助对象,直接为救助对象办理参合手续,个人不再缴费。”

  另外,和静县将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以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将未就业的城乡居民和原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含新农合)不符合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所有职业人群和非职业人群不分城乡都有对应的保障制度,参保覆盖率均达到了99.9%以上,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和静县通过财政资助来使城乡低保对象及时享受到医保和新农户保障,给他们带去了极大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