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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政府为城乡低保五保对象购买人身意外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05:01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来获得全面保障。近日,为提高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梧州市政府为城乡低保五保对象购买人身意外险

  三个保障项目保险金额均有所增加
  日前,从梧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梧州市继续做好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市区范围经审定登记在册的低保、五保户及城市“三无”人员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他们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方式的推动下,梧州市民政局今年向人保财险梧州市分公司投保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由市级财政及城区共同承担。该险种保险期限一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保险责任范围涵盖意外或疾病身故、意外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目前梧州市已由各级民政部门提供、收集各乡镇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名单。在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后,将打印分户清单告知书,并由城区民政局发放到被保险人手上。
  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加强困难群体的抵御风险能力,今年的意外身故与意外残疾、疾病身故、意外伤害医疗三个保障项目的保险金额分别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500元。即投保后,在保险期限内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对象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每人25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五保户为每人2500元,低保户为每人15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为2500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规定,如果有公费医疗或参加了新农合、居民医保等社会医疗保的被保险人,无免赔额,并按100%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未获得公费医疗或未获得新农合、居民医保等社会医疗的被保险人,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元,按80%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发生意外及时“报案”
  困难群体如果遭遇意外该如何申请保险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拨打人保95518服务专线电话报案。报案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单号、出险人姓名、地址、出险时间、原因、经过、损失情况等。
  需要申领理赔的市民,还需准备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和低保证或五保证(复印件,下同)或各城区民政局等部门证明五保或低保身份的证明原件。同时,按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相关申请保险责任,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索赔手续交各城区民政局。而保险公司将定期上门至各城区民政局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收到索赔材料后15天内核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属于保险责任的,在30天内赔付,保险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转入《转账授权书》上指定的被保险人/受益人账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身故后,则由保险公司赔付2500元,统一转帐到各城区民政局指定帐户,由各城区民政局用于办理上述人员的丧葬事宜。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今年梧州市政府为困难群体购买人身意外险。三个保障项目保险金额有所增加,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均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