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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民政局推出低保医保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13-06-30 09:55
  【摘要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社会福利,其覆盖面在当下倍受关注。为了提高和静县广大民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和静县民政局表示,和静县1.26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无需个人缴费就能够享受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

  据悉,该县投入96.6万元对全县12689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进行全额资助。其中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按每人7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新农合,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和静县民政局局长陈建新说:“全额资助对象主要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时,财政局会将参保所需资金划入专户,个人不再缴纳参保费用。农村五保户则由新农合医疗经办机构根据民政部门核定的救助对象,直接为救助对象办理参合手续,个人不再缴费。”

  另外,和静县将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以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将未就业的城乡居民和原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含新农合)不符合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所有职业人群和非职业人群不分城乡都有对应的保障制度,参保覆盖率均达到了99.9%以上,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慧择提示:静县民政局针对和静县1.26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而推出的医保优惠政策,表明了该县政府部门对于民生工程的关注,大大提高了该县城乡低保民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