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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7月1日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22:29
  【摘要】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大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这使得很多大病患者面临较高的医疗费用负担,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郴州市7月1日将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郴州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期待已久的大病保险,7月1日将在全省率先试行,届时参保患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且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服务,直接在就诊的定点医院报销。

  据医保部门介绍,起付线至3万元自付医疗费的可报销50%;3万元以上至7万元的可报销55%;7万元至15万元的报销60%;15万元至30万元的报销65%。所有参保患者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账计算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7月1日以前发生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可追补报销。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郴州市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可达65%,从而极大的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为他们更好的治疗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