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江西新规 公务员职业病也可享受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13-06-28 11:44
  【摘要】为了更好的规范工伤覆盖范围和基金支付项目,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该办法还规定公务员患职业病也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保障。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明确了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新《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笔者注意到,为提高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新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接触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职业看护费等4个支付项目,支出项目由原来的8项增至12项。此外,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比以前缩短了五年,扣减比例降低了50%。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江西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新政策,对公务员的权益进行了更好的保障,而工伤保险支付项目的增多,又使得保障范围大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