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交房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13-06-24 10:09
【摘要】提前交房是针对消费者购买期房而言的,针对广大消费者比较关注的开发商提前交房可行吗的问题,下文将结合相关案例,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提前交房案例
薛女士在去年3月购买了一套期房,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今年的6月底之前交房。今年4月份,开发商要求她4月底之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因房子的面积增加了要补交房款,还要交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薛女士一时难以周转,所以希望在合同约定的6月底收房。那么开发商提前交房是否可行?是否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提前交房案例分析
针对上述案例,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孙洪林主任律师指出:目前所使用的预售合同范本中一般约定为开发商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但并没有对于提前交房进行约定,所以除非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开发商提前交房的行为并不属于违约,购房人应当接受房屋。房屋交接之后就意味着相关费用(主要是物业管理费)负担的转移,也就意味着房屋风险的转移。开发商在购房人取得小产证之前对购房人的贷款负有阶段性担保的义务,而产权过户后,开发商的担保义务也告结束。
慧择提示:从薛女士的购房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提前交房的权利一般都掌握在开发商的手中,尤其是如果合同中存在类如“交房通知发出一定时间购房人仍未接受的视为交付,之后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购房人承担”的条款,对于购房人来说则属不公平。因此,在现有的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广大消费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对这些条款进行明确的知晓,否则会导致后期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