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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家财险地震中缘何缺失?

更新时间:2017-08-25 16:25

  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的消息,在令人震惊的同时,也唤起了人们的保险保障意识。虽然此次地震中,不少保险公司作出"特事特办,地震也赔"的承诺,但大都仍集中寿险领域,也就是说,地震中伤亡的居民可以获得人身损失理赔,但是损失的房屋等财产仍无法理赔。

  地震免赔,家财险不保地震

  一直以来,在我国历次大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都由国家给予专款救济,并减免各种税收和上缴利润。国家对灾害的损失采取包下来的办法,长期以来在人们思想上造成一种错觉,认为自然灾害不存在"保险"问题,国家就是"保险"。因此,参加保险的企业和家庭很少,人们的保险意识比较差。此次汶川地震,不仅激发了广大人民的捐款热情,更唤醒了不少人的投保意识。但《市场报》记者采访发现,真正能保障普通百姓"人财不失"的险种,仍然不多。

  5月22日,《市场报》记者以投保人身份分别致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人保)、中国平安(601318行情,股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保险),中国太平洋(601099行情,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保险)等几家保险公司咨询如何为家庭财产上地震险,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公司并没有开展防范地震风险的房屋类保险业务。

  "抱歉,我们目前的家财险不保地震,也没有附加的地震险。发生地震给与赔付的只有工程险和企财险。"人保北京分公司的客服告诉《市场报》记者,房屋保险业务已经取消,目前只有家庭财产保险。据透露,四川地震发生后,有许多人打电话咨询房屋保险情况,工作人员已接到公司内部通知,不再开展任何与地震有关的房屋保险活动。

  "个人险没有任何一个保地震的,车险也不保。"平安保险的业务员表示,目前只有企业财产投保才包含地震,个人财产投保并不包含地震。

  "太危险,家庭财产险没有保地震的。"太平洋保险的客服人员则表示,与房屋保险有关的保险品种目前仅有安居理财保险,之前推出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已经停止。

  作为国内财产保险中位居前三位的保险公司,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的情况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缺乏相关保险品种,当类似于地震类自然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在降低公民财产损失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
  日增千万,理赔高峰个人财险缺失

  根据保监会21日发布的消息,截至5月20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11.99万件,被保险人死亡6110人,伤残7223人,被保险房屋倒塌19.96万间,已付赔款3163.8万元,比5月19日增加1341.8万元。从理赔险种分布看,意外伤害保险位居人身险赔款首位,为1761.6万元,产险以企业财产险为主,已支付赔款534.9万元,其中以电力项目赔款为巨。昨天,平安产险支付了此次地震中截至目前业内财产险单笔最大赔款368万余元。

  有数据显示,2007年云南普洱地震给震中宁洱县造成29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其中大部分不能通过保险补偿,这对于灾后重建的人民来说是笔沉重的负担。"中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大部分都通过政府救济和社会捐助解决,而在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大部分都通过保险公司的赔付解决。"一位业内人士曾向媒体表达过不满,他认为保险公司在灾害面前担负的救助责任相对较小的现状有待改观。

  其实,地震并非一直被排除在保险公司保险责任之外,据了解,四川地震发生之前,虽然相关财产类保险并没有专门针对地震的保险品种,但可以作为附加险为地震引发的财产损失投保。只是这种保险的费率相对较高,社会接受程度低,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向市场全面推广的动力。

  "一般而言,保险精算师会充分评估各种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为各个保险品种设定相应的费率,目的是确保公司能够赢利。"某保险精算师私下透露,地震之所以被众多保险公司排除在投保范围之外,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投保地震的人很少,加之地震容易引发巨额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因此承担较大的赔付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单纯依靠保险公司承担灾害导致的社会个体财产损失并不现实。充分发挥保险市场的作用,必须促进保险市场的充分、稳健发展,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想方设法降低投保的费率,另一方面应呼吁社会个体增强投保意识。可以借鉴的是,在地震多发地的日本,人们普遍为房产投保,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投保费率仅为1%,这意味着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居民需向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遇灾通过保险赔付就可以降低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
  风险共担,从来没有多余的保险

  有些人买保险后出了险,见保险公司不赔或理赔手段繁多,就认为"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公司都是骗人的"。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投保时没有搞清保险责任的赔偿范围。此次地震中,各家保险公司的快速反应,让人们又一次注意到了保险在灾难到来时的重要作用。

  虽然目前地震在家财险范围内属于免责条款,但大部分人身保险并未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是可以赔偿的。比如,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此次保险公司赔偿给个人的大部分款项都属于寿险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旅行社责任保险不赔,当然一些作出赔偿承诺的保险公司例外。

  灾难发生后,《市场报》记者一直留意着相关的震后理赔案例,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震遇难者投保的,大多属储蓄型保险,尤其是分红险居多,此类保险虽然具有一定的储蓄及投资功效,但其保障部分却极为有限。从保险规划的角度讲,此类投资型险种应当是在各类保障型险种买齐后,再作锦上添花之用的。而人们却不买保障型产品,单买投资类产品,就是将保险的功用给本末倒置了。

  相比投资类保险,纯保障类险种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在实现同样的死亡保障前提下,其缴纳的保费大大低于投资类保险。比如说在地震中不幸丧生的3位建筑工人,由于公司为他们上了团体险,每人获赔30万元,虽然说生命是无价的,但与那位获赔仅2万元的小学生相比,保险为其家人带来的保障无疑更多。

  我国灾害社会学家、河北理工大学教授王子平建议说,应向那些未遭受过震灾但可能遭受震灾的人们宣传地震保险的必要性,提高其保险意识。地震保险,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都能有效减轻受灾者经济损失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