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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民办养老院实现补贴制度

更新时间:2013-06-18 10:06
  【摘要】养老问题是全社会的责任,为了鼓励社会办福利机构,北京市政府对民办养老院实行补贴制度,该项制度的出台,给民办养老院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帮助。

  相关资料统计显示,北京市176家社会办即民办养老机构将获得从3600元到348万元不等的财政资助。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去年北京市调高了对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的力度。依据新标准,对社会办福利机构(不含社会办会员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为生活自理老年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社会办福利机构为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开展的福利服务,资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慧择提示:北京市对民办养老院实行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该项制度的推进,给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更好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