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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飞机保险的种类

更新时间:2017-08-28 09:57
  【摘要】很多人认为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其实,各种交通工具都有风险,飞机也不例外,因此国际上的飞机保险制订有多种险别,来给消费者提供保障,那么与飞机相关的保险有哪些呢?

  飞机险大体可分为:机身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旅客责任保险、货物责任保险、战争险、劫持非法拘留险;其他与飞机有关的保险业务,如机场及操纵人员法定责任保险、产品法定责任险、机组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自动人身意外或承运责任保险等。飞机责任保险属责任保险范畴,但在传统习惯上一般仍归入与飞机有关的险种中。

  我国险种参照国际做法可分为
  1、机身保险:即飞机损失或损坏险,指飞机在飞行、滑行或停航中,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飞机及其附件的损失或损坏,及由此造成的拆卸、重装、运输、清除残骸等费用,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的内容主要有:飞机不符合适航条件而飞行;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故意行为;飞机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损、制造及机械缺陷;为了非法目的而使用飞机;参加竞赛等飞行;除迫降外,在规定航线外的不合格机场降落;战争、罢工、劫持;不合格驾驶飞机等。
  2、飞机第三者责任险:由于飞机或从飞机上坠人、坠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赔偿责任,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承保投保人因对飞机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维修保养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疏忽、过失或意外事故依法应负的有关飞机对地面、空中或机外的人造成意外伤害或死亡事故或财物损毁的损失赔偿责任,其性质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相似。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和保险费是根据不同的飞机类型而制订的。
  3、旅客责任保险:由于旅客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造成旅客的人身伤亡和所携带或已经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延迟运输依法或契约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损失,保险公司均予赔偿。旅客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各国不一,我国一般规定高于陆上交通事故的同等损害赔偿标准。
  4、承运货物责任险:亦称承运人航空运输货物责任保险或空运货物赔偿责任保险,它是承保航运方在受托运送的货物遭受损失时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的一种责任保险。凡装载于保险飞机上已经办妥托运手续的货物,自交运时起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或办妥转运手续时止,发生的损失依法或契约规定由承运人负责时,由保险公司赔偿。
  5、飞机战争、劫持险。因下列原因造成的飞机损失、一些费用、第三者责任或旅客应负的法律责任,战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拘留、扣押、没收;被劫持或被第三者破坏,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我国在飞机方面的保险也是较为全面的,这就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减少了风险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