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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后意外伤害保险长四成

更新时间:2017-08-25 18:08

  汶川大地震,唤醒了扬州市民的投保意识。由于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的“地震险”,扬州市区各家保险公司从5月12日至21日,人身意外险业务较去年同期上升4成以上,而家财险、企财险因地震不赔而遭冷遇。

  大地震发生后,本属投保淡季的扬州保险市场却“错时开花”,不少购买了长期人身险的市民纷纷要求加保意外险。据统计,去年5月12至21日,扬州市民在中国人寿投保的个人意外险保费收入为104.72万元,今年同期的保费收入达到了155.94万元,同比增幅达49%。据了解,该市的泰康、新华、太平、民生等寿险公司的意外险增幅也都在4成以上。

  业内人士介绍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引发市民投保意外险,主要原因是该产品的保障范围没有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也就是说,由地震引起的人身损失风险,属于该款保险的赔付范围。至于具体能赔偿多少,则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 而家财险和企财险近期受到冷落的原因,则是因为这些险种规定:“在我国,财产保险一般将地震、海啸,或达到一定破坏程度的洪水或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列为除外责任,即不赔偿企业和家庭由上述原因造成或引发的财产损失。”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地震险”,只有一些附加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