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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为建筑工人撑起“保护伞”

更新时间:2008-11-11 21:54

  今年1月,我市出台《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并从2月正式实施。截至目前,苏州市区已有2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3198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建筑农民工的季节性强、流动性大,一般都是“跟着项目走”,他们很少有一个比较固定的工作,但他们又是遭受事故伤害频率比较高的群体。为了让他们也能获得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市特别出台了《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凡在苏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必须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建筑工伤保险,落实工伤待遇。建筑工伤保险费根据工程总造价的1‰提取。《办法》明确,建筑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后,方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法》实施后,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参保,同时开通了咨询服务热线,还在苏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了 “农民工工伤保险”窗口,由专人负责办理参保。截至目前,市区已有2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3198人参加了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