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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失业调控政策补贴

更新时间:2017-08-28 12:43
  【摘要】近几年,由于市场竞争加快,就业压力也逐渐增长,失业人员越来越多。日前,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对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在重组、改制及人力资源布局重新调整中,通过内部培训主动扩大就业岗位吸纳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调控政策补贴。

  按照补贴标准,每培训安置一名职工给予培训补贴6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00元;补贴安置接收单位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参保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享受失业调控政策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最近三年未欠缴失业保险费的;职工队伍稳定,裁减人数较少;在企业重组、改制及人力资源布局重新调整过程中,对职工进行培训、安置的。

  按照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区县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向本区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享受失业调控的政策扶持。

  慧择提示:西安市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失业调控政策补贴,这将有利于缓解失业人员的生活负担,有利于保障失业保险参保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