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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分红保险条款暗藏猫腻 被指欺诈

更新时间:2017-08-24 21:54
  【摘要】近日,关于生命人寿分红保险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8月19日,市民钱江涛续费时被告知,保险业务员何琳声称5年后即可取出所有保费的该保单,期限实际为50年,其母必须在105岁时即2061年方可取出全部保费。钱江涛遂按照何琳的说法测算后发现,该款分红型保险的收益要远远超过将钱存入银行的利息,感觉非常划算。

  通过银行网点于去年为母亲购买了生命人寿《红上红F款两全分红型保险》的南京市民钱江涛,从今年8月中旬起便为了讨个说法奔走在生命人寿公司、银行和保监局之间。

  8月19日,钱江涛续费时被告知,保险业务员何琳声称5年后即可取出所有保费的该保单,期限实际为50年,其母必须在105岁时即2061年方可取出全部保费。轻信收益中招 钱江涛告诉本报我们,2011年8月16日,其在一国有银行南京将军路网点存钱时,生命人寿驻该网点销售人员何琳给他推荐了上述保险。

  “何琳当时告诉我每年交1万块钱,只要交满5年,我第六年就可以把本金和分红一起取出来,可以取到6万元不到。”钱江涛回忆称。

  钱江涛遂按照何琳的说法测算后发现,该款分红型保险的收益要远远超过将钱存入银行的利息,感觉非常划算。“我仔细算了一下,如果一开始将5万块钱放进银行存5年,才5%的利息,也就12500元,按生命人寿这种1万元逐年续缴加上去的话,我前期根本不需要一下将5万元压在银行,很划得来。”

  钱江涛随即于当日为其母亲沈女士购买了这款保险。今年8月,钱江涛按照与保险公司的约定续保时,却被该保险公司告知即使他缴满5年,也不能取出5万元的保费。

  9月24日上午,我们来到位于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29号东方金融大厦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暗访时证实了钱的说法。“到了第6年,你要是取出5万元的保费就属于中途退保并自动终止合同,只能按照当时现金价(1458.70,-9.30,-0.63%)值退费。如果5年后要取出本金,也只能取出46223元。”一位张姓高级客户经理向我们解释。

  钱江涛对此疑问重重:“我母亲第六年退保,按照现金价值退费,最多也只能拿到4万多现金,连本金都打了折扣,更不要谈收益了。我实在搞不明白,原先保险公司承诺的5年怎么就突然变成了50年?”

  钱为此拨打了保险业务员何琳的电话并进行录音。“5年以后我不是交满5年嘛,第六年那个本金5万块钱也能取出来的,对吗?”

  “可以。如果说5年以后不想用了,连本带利都可以取。”该业务员再次向钱江涛解释。

  “我完全是轻信了保险业务员及保险公司的误导,完全被保险公司所说的高收益迷惑而中招。”钱江涛不免有些懊悔。

  钱江涛认为,该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和客服给出的答案截然相反,客户的利益无法得到可靠保证。因此,他要求全额退保。

  条款暗藏猫腻,以低价购买高收益回报误导消费者,对相关承诺出尔反尔。针对合同上标明的合同期满为2061年8月15日,业务员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上述业务员称:“那个没关系,比如说有人存了5年后,他也不需要用钱,取出来存在银行不划算,放在里面还是按照存钱的时候照样给你返钱,照样利滚利,你不需要去管它,但是钱还是在给你生钱,一直滚到那时候。”

  该公司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客服人员介绍说,沈女士的这款保险合同期满为2061年8月15日。沈女士只有等到50年后才能取出全部保费。我们调查发现,针对该类险种,业务员和客服及客户经理说法并不相同,我们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条款带走细看时,工作人员均称只有签订了合同后才可带走。

  9月25日,上述张经理告诉本报我们,缴费期满就可取出本金,最高只有15年的期限,而在此之前是红利,如果6年后取出本金,就只有分红,但红利减少。如果6年后不取的话,本金和红利就进入万能金账户并复利滚存,如果到生命终止时,那收益是相当可观的,具体能取出多少只能查账户了。

  当天,我们发现来该公司质问的不仅仅是钱江涛一人,来自山东淄博的沈晓燕老公高先生因续保超过10天左右,他为此要为180多元的滞纳金买单;市民周先生在当日续缴保费时,被莫名上涨了几十元,而此前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慧择提示
:以上就是对生命人寿分红保险投保案例的介绍。据悉,截止发稿时,生命人寿《红上红F款两全分红型保险》仍在继续销售,该公司的销售手段与前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