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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6 21:34
  【摘要】为提高南京市城乡市民的养老水平,近期,市人社部门提高了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最低计发标准由原10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每月增加30元,该项举措将于5月10日前全部落实。

  什么是“基础养老金”?就是指城乡没有参加过缴费的养老年龄段人员领取的保障金,其中江南八区的最低“基础养老金”,则调整为245元/月。

  此次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原10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每月增加30元。原江南八区城镇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原220元/月调整为245元/月,每月增加25元;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调整为130元/月;农村缴费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调整为245元/月。原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继续按原标准领取。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截至2012年底,南京市已有112.91万市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覆盖率99.35%。

  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5月10日前发放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市人社局农保处相关人员介绍,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正在研究制定本区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慧择提示:南京市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来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生活水平,体现了相关部门对民心工程的关注程度,有利于为该市城乡居民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