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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改制破产退休员工纳入医保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6
  【摘要】为了保障改制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利益,《宿松县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文件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宿松县改制破产企业退休职工正式纳入职工医保范畴。

  受诸多因素制约,宿松县改制破产企业退休职工一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医保待遇水平相对较低。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好改制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今年县医保局分别就人员界定、资金筹措、待遇水平做了大量调研测算工作,深入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县人社部门的带领下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目前,涉及三个行业部门的第一批299人改制破产企业退休职工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已进入公示阶段。下一步,整体认定工作将全面铺开。

  慧择提示: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的退休员工才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极大的保障他们的利益,也从根本上解决宿松县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