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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再发力 银保渠道面临更加严格的整治

更新时间:2017-08-28 02:07

  【摘要】针对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银保渠道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在此提高打击力度,随着整治进程的推进,更严格的银保监管措施即将出炉,银保渠道将面临一场革新。

  最近,各人身险公司都收到了一份“关于征求《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四项规定意见的通知”,其中一份《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业内高度关注。

  市场人士从此份通知中嗅出了监管风暴加码的味道。一家寿险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说,保监会将对银保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产品保费、销售对象、产品种类等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首先,对产品保费的限制。即要求银行、邮储保险代理渠道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同时,还限定了起售金额,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这四类人身保险产品,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 万元,期缴不低于1 万元。

  其次,对销售对象和产品种类也有限制。比如:不得向70 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至70 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通过银行、邮储代理网点,向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则上不能为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此外,还将投保犹豫期由原来的不得短于10 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 天。

  上述一系列限制被视为,保监会意在将规范银保渠道销售行为作为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销售”的重要举措。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监管的持续加码,银保渠道将再度迎来变革。

  慧择提示:尽管监管部门采取种种监控举措,但银保渠道问题依然存在,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银保渠道并非谁都可以玩转,面对这个不做就没有现金流和资产规模,做了以后又难驾驭的渠道,需要保险公司有远见、智慧和魄力,而非一味地通过诱导、变相抬高(给银行)佣金来发展这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