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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强银保渠道监管 力促银保渠道变革

更新时间:2013-04-18 17:23
  【摘要】近年来,银保渠道已成为我国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是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行为也屡屡发生。相关的监管部门不遗余力的整治。而随着整治进程的推进,更严格的银保监管措施即将出炉。

  最近,各人身险公司都收到了一份“关于征求《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四项规定意见的通知”,其中一份《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业内高度关注。

  市场人士从此份通知中嗅出了监管风暴加码的味道。一家寿险公司内部人士对我们说,保监会将对银保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产品保费、销售对象、产品种类等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首先,对产品保费的限制。即要求银行、邮储保险代理渠道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同时,还限定了起售金额,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这四类人身保险产品,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 万元,期缴不低于1 万元。

  其次,对销售对象和产品种类也有限制。比如:不得向70 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至70 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通过银行、邮储代理网点,向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则上不能为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此外,还将投保犹豫期由原来的不得短于10 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 天。

  慧择提示:总而言之,笔者认为,银保渠道销售误导行为越发严重,相关的部门应该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随着监管的持续加码,银保渠道将再度迎来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