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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严格审查工伤保险金领取资格

更新时间:2013-04-15 18:06
  【摘要工伤保险保障了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状况,对于工伤保险的认定支付工作就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查,杜绝虚报冒领,确保基金安全。

  从3月份起,兖州市对已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全面开展领取资格核查。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伤残人员是否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的;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恢复,拒不接受再次鉴定的。

  二是供养亲属是否有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经鉴定完全丧失能力的人员,劳动能力已经恢复,拒不接受再次鉴定的。

  对于符合以上情形的严格停发工伤保险待遇。

  认证程序
  对在当地居住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对于居住异地的,由本人邮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确定本人的生存状况;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人员,核查人员将采取亲自上门进行现场资格认证。对未能提交材料的,将暂停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待提供认证材料后再予以补发。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情况出现,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慧择提示:兖州严格审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是为了保障真正有需要的人群,对于核查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认定程序也做了规定,这些都极大的保障了冒领、盗领的行为的出现,极大的保障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为有需要的人们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