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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不足 需补充商业保险

更新时间:2013-04-09 16:3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基本的覆盖。但是还有一些老百姓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是很了解,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在宣传力度上有所欠缺,另一方面是因为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不强。那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其中门诊补偿的具体规定是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中住院补偿包括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是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补偿规定是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包括: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农村医疗保险201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参保范人员围进一步扩大,政府补贴进一步加大,医疗待遇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三甲医院报销比例,多缴多得。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为您介绍的农村医疗保险知识。最后,笔者提醒,农村医疗保险的只能提供一些基本的保障,如果想获得更好的保障,最好要购买一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