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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推行“收费出单”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08:02
  【摘要】经济的发展,汽车渐渐普及,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针对汽车的汽车险也发展迅速。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情况,台湾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表示,汽车险改为“收费出单”制度,预定5月上路。

  据报道,产险公会表示,过去产险提供个人及企业户先出保险单再收保险费,为避免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费被不当挪用,产险业积极推动收费出单制度,从汽车险开始,预计5月上路;此外,住宅火险、意外险、健康险等也将陆续跟进。

  产险公会解释,例如汽车强制责任险,投保时保险费要一次付清,不交付保费者,保险公司可拒绝承保。

  产险公会说,收费出单制度上路后,保险公司要在保单到期前2个月通知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续保,且不论续保或重新投保,要保人或被保险人都要在保险生效前缴交保险费,若逾期未缴,保险公司需重新要保、报价。

  产险公会理事长戴英祥表示,产险公司推动收费出单制度,可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

  慧择提示:台湾针对保险而提出了一些较为严格的规定,可以避免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费被不当挪用,另外对保费的交付也做了规定,以此来完善保险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