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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责任险亟待完善

更新时间:2017-08-27 23:33
  【摘要】养老保险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种险种,对于这一险种的发展要给予足够的扶持。对于养老机构经营中的困难,除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扶持,以及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外,完善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医疗行业相似,长期以来,养老产业同样面临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时责任难以判定的问题,而比起医院,养老机构在这类问题发生时所处的角色往往更为弱势,使得养老护理服务领域的潜在意外风险,成为行业中高悬的一把剑。

  “这个行业风险很大,住进养老院的很多是没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稍不注意出了问题就会酿成严重后果。即使护理服务完全合规,也会存在一些无法控制的意外因素,做这行的人几乎每天都神经紧绷。”某养老集团负责人表示,行业必须有完善、合理的风险分担规避机制,以免让养老服务提供方承担本不应由其承受的风险。

  其中,养老护理责任险普遍被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可行途径。护理责任险能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或居家老人在接受护理人员服务过程中,由于各类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出现人身伤害时在约定限额内给予赔偿,有效分担养老机构和被服务老人的风险。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处长李绍纯此前即表示,目前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量增长较快,但是服务跟不上,风险隐患很大,亟须引进商业保险机制来分担风险。

  据了解,护理责任险在国内起步较晚,直到2008年才在上海首次试点把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意外事故纳入赔付范围,随后又在苏州启动了首个居家养老责任保险。对此,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民政培训中心教授成海军表示,近期相关工作推广速度明显加快,北京、浙江、广西都开始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这些都是新气象。

  其中,与以往的商业护理险不同,近期各地发起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中有许多都由政府部分出资承担,如北京民政部门即表示该保险项目中将由北京市财政出资补贴80%,养老机构只需承担20%,大大减轻了养老机构的压力,目前全市401家养老机构已全部投保。

  苏州此前启动的养老责任险保费构成也是由政府财政、福利彩票公益基金和养老服务机构共同承担。“在现有条件下,采取政府各级部门和经营者各自承担的方法能进一步强化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对于全国都有参考价值。

  对此,北京地区某养老机构负责人亦表示,启动养老责任险后风险问题的严峻程度比以前要大为改善,“以前也会自己出钱购买类似保险以规避风险,但只能按照名额覆盖一部分老年人服务对象,现在是全部参保。”

  慧择提示;我国的养老护理责任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和国际上成熟的养老责任险制度相比,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诸如参保年龄的限制、政府投入少等问题还是存在的,需要在不断的发展中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