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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型保险无法实现保险、投资两全

更新时间:2017-08-27 20:23

  【摘要】有很多人都认为既然是储蓄型保险,那么能不能指望它既保险又赚钱呢?其实不然。

  储蓄型保险在财务规划上有积极的意义,比如可以实现强制储蓄,同时回报的稳定性很高,在长期持有之后可以体现时间与复利的价值,一般用来解决养老金和教育金,是纯防御型的理财方式,目的是保证一笔将来一定会用的钱,防范的是“人活着钱没了”这类风险,而不是为了身故保障。因此,储蓄型保险在家庭保障计划中的优先级别应该排在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保险之后。

  众所周知,保监会规定传统寿险的保单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的2.5%,对于保险的回报来说,合同中承诺给付的部分不会高于这个水平。而保险的分红部分是不确定的,同一份产品的计划书中,预期收益的“高档”和“低档”分红水平相差近10倍,以现实情况来看,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还很难令人满意。

  无论分红的实际水平如何,各类储蓄保险往往只有持有时间超过20年以上时才会体现出积累与复利的效果。如果投保10年内退保,退的只是“现金价值”,加上“已有回报”,仍可能比不过本金,这使得储蓄型保险一旦购买,便意味着长时间的资金冻结。

  缺乏灵活性的解决方法其实不难,就是明确投保的目的是为了长远未来的某一人生目的,比如养老或准备子女教育金,同时控制保费的支出,从而不影响家庭的其他财务计划,比如短期内有大额度的家庭开支或者家庭收入本来就不稳定的情况下,应该慎重选择储蓄型保险。

  慧择提示:储蓄型保险在家庭保障计划中的优先级别应该排在意外险、定期寿险和健康保险之后。只有合理利用它,才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