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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通报 公布去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处罚情况

更新时间:2013-03-31 10:01
  【摘要】近年来,随着保险中介业的快速发展,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也越来越多。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披露了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处罚情况。

  今年是保监会连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的第四年,在前三年工作基础上,保监会坚定不移“严监管”,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检查工作常规化,严厉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36个保监局共派出42个检查组、投入人力285人次,检查保险基层机构104家,涵盖22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38家省级分支机构,延伸检查保险中介机构80家。查实违法违规套取资金5553.59万元,涉及保费2.68亿元。依法处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90名、保险机构56家、保险中介机构29家。中国保监会对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依法从严从重的处罚原则,对违法违规机构采取罚款、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综合性的处罚措施;坚持处罚到人,责任上追,重点加大对各级相关责任人及高管的处罚追责;在行政处罚基础上要求各有关公司进行内部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通报》指出,经过监管系统连续几年依法严查重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大量违法违规的态势有所遏制,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性普遍增强、管控制度不断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但是,检查表明,一些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仍待提高,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中介费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资金的做法仍然存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业务、财务关系不真实、不合法、不透明的问题依然突出,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报》对相关保险公司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要求基层机构和相关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有关法人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落实对高层级管理人员和上级机构管理人员的问责和内部处理;要求各公司以省级公司为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清理无资质的、不规范的中介业务渠道和机构,全力整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公司着力从管理制度机制方面强化中介业务合规管理,健全中介业务管理组织架构,加强中介渠道、销售人员、代理关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管控机制;要求各公司加强依法合规经营教育,把依法经营、合规发展要求传达贯彻到全部基层机构和所有工作人员。

  慧择提示:综上,此次保监会发布的《通报》,将有效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减少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改善我国保险业的形象,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