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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上调失业人员保险金

更新时间:2008-11-11 13:21

  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自今年1月1日起,招远市全面调整提高了失业人员保险金和医疗补助费用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由过去的每人每月333元上调为380元,医疗补助费用由过去的每人每月17元调整为19元。此外,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532元,医疗补助费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