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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长期处于亏损现状 高国富代表给出建议

更新时间:2017-08-26 00:07
  【摘要】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从2006年7月开始实行的,交强险在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根据调查发现,我国交强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在此次两会中建议,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及税基,以改善交强险经营亏损的现状。

  据他介绍,目前国际上现行的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代办的方式。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保险公司只收取固定的代办手续费,不承担经营风险,同时政府还减免交强险的营业税。二是商业化运作模式,由保险公司依据市场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种经营模式下,在界定交强险费率时,通常会考虑预定利润率因子,同时由于各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不同,交强险的费率在各公司之间会有所不同。

  但我国推行的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却是上述两种模式的另外一种组合。该组合一方面要求交强险体现社会效益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另一方面又要实行商业化运作,不给予税收优惠,经营亏损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自2008年以来,交强险进入持续亏损状态,亏损金额不断扩大,已与不盈不亏的原则发生背离。长此以往,将形成系统性风险,不利于交强险的长期正常经营。

  高国富认为,交强险属于法定业务,是为保障公民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基本保障而建立的公益性质险种,具备政策性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特征。同时,交强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单设账套管理,也具有社会民生领域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特质。减免交强险营业税,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惠及民生,理应纳入保险领域的税收优惠范畴。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交强险本身的经营面临着长期持续亏损的情况,与不盈不亏的原则发生背离。因此高国富代表建议,可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及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