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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失业保险金上调200元 达到每月1240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10:16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的上涨,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日前,我们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从5月1日起上调至1550元/月,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决定自5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040元调整为每月1240元。

  据悉,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增幅为19.23%,高于同期物价增长幅度,目前广州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将近2.4万人,因而此次调升每年将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约5760万元。

  外来工能否享有失业保险待遇,与本地人一样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政府就业援助及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只要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失业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半年并进行了就业登记,非穗籍人员今年也能在广州领到每月1240元的失业保险金。

  目前失业补助中的医疗补助金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医保或者使用现金。

  按照规定,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我们还了解到,现行制度规定的失业登记有效期为180天,失业人员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原来的失业登记就会被注销并停发失业金。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今年5月起广州失业保险待遇上调了200元,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