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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有规定 办理时间需在交付使用90日内

更新时间:2017-08-26 16:16
  【摘要】2003年,国家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对房产证办理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解释》中规定的房产证办理时间是怎样的呢?

  

第一,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约定了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到期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按其约定;如果只约定了时间,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总额要求开发商支付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房地产律师建议购房人最好是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每天支付已付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越高对购房人越有利,因为这样不仅购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而且计算依据明确,对开发商也起着有效的约束作用。

  第二,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购良人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该房屋若是—预售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期房,按照《解释》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购房人应取得房产证,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即使合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开发商也要支付相应的房价款利息。这里所说的房屋交付的标准就是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

  第三,如果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该房屋已经竣工成为现房,按照《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购房人应取得房产证,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同样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解释》的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以看出,国家法院出台的《解释》明确规定,购房者应在房屋交付使用的90日内办理房产证。专家提醒市民,需格外关注房产证办理时间,切不可拖延办理。房产证办理部门也应提供各种效率,尽可能缩短房产证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