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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丹棱县率先启动

更新时间:2008-11-10 22:51

  昨(16)日,丹棱县九龙广场一片热闹气氛,丹棱县率先启动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据县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参保手续从5月1日起开始办理登记;7月1日起正式报销费用;9月30日前,预计将全面完成本年度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

  据悉,该县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县医保中心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乡镇、社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点并落实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各辖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解释、基金征缴、医疗费审核和报销等工作。

  今年以来,该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并于4月9—11日,分别组织全县乡镇劳动保障所所长、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以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