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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帮扶重残人员

更新时间:2017-08-25 21:09
  【摘要】近年来,上海市出台一系列民生政策,不断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前不久,我们从上海市民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上海市将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2012年,上海市生活救助覆盖25.95万人,医疗救助25万人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万人次;新增5000名残疾人集中就业岗位,城镇重残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每人每年4320元调整到516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例从1.4:1缩小为1.35:1。

  慧择提示:综上,小编认为,此次上海将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保,将有效解决重残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城镇重残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