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引纠纷 专家提四点建议解决纠纷
更新时间:2013-02-07 16:43
【摘要】安置房买卖引发的纠纷在各地陆续上演,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烦恼。当前,农村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逐步增多,仅笔者所在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就占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60%。
有的虽然合同名称为“某某项目安置合同”,但合同的条款则只涉及安置房的买卖,不涉及安置内容,而且交易房屋一般不具有权属证明。绝大多数买方作为被拆迁人,其身份因土地被征用而变为城镇居民,但拆迁安置小区的土地性质却并未改变,所以,其出售的拆迁安置房应获得城镇产权还是乡镇产权还没有定论。
如何化解此类纠纷,专家提出四点建议: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在房屋拆迁现场及拆迁安置小区进行以案释法、风险提示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力争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管。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规范拆迁安置房买卖,营造规范、诚信、健康的房产交易市场环境,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中介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因利益驱动而盲目允诺等行为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由于此类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各种利益交织,矛盾突出,历史遗留问题繁多,且潜在当事人众多,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协调多方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切实保障农民、集体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发挥司法保障职能。要加强释明,积极做好疏导和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在立案审查阶段促成当事人和解,在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坚持立法宗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纠纷双方的主体身份、争议房屋的类型特点,认真权衡当事人、集体、社会等各方的利益,对不同类型的纠纷作不同的处理。
慧择提示:安置房买卖容易引起纠纷,这些纠纷如何化解?相信介绍的四点建议会对您有所帮助。当然,笔者还是希望大家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就把各种手续和材料搞清楚,以免给日后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