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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医疗责任统保保险将本月实施

更新时间:2008-11-10 17:03

  从中国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获悉,我区医疗责任统保保险工作本月实施,4月下旬我区投保的医疗机构将与共保体签订协议,5月上旬集中收取保费。

  去年11月20日,《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于今年3月1日施行。市区9家医院已率先完成医疗责任统保保险工作,各县市区医疗机构从本月起全面推开。由于这是一个高风险、高亏损的险种,参加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医疗机构,其相关保险一并纳入统保范围,第一年统保险种为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