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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再次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5
  【摘要】近年来,全国各省市都在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珠海市也不例外。2013年元旦,广东省珠海市再次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由原来的246元提高至411元。

  在提高新农保待遇标准的同时,珠海市政府对新农保的缴费补贴标准大幅提高,补贴金额由原每人每年240元~66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68元~936元,其中最高补贴标准比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每人每年30元最低补贴标准高出30倍。

  据了解,珠海市这次出台的新农保政策还鼓励个人多缴费、多补贴、多受益。取消了集体经济组织只能“捆绑”选择一个缴费标准的规定,建立了个人缴费激励机制,将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元、60元、80元、100元和110元五个档次调整为60元、100元和120元三个档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保持不变。缴费标准越高,政府补贴也越高。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假设参保人以100元的缴费标准参保,算上政府65%以及集体经济组织15%的补助,个人缴费额将达到180元,为原缴费额的1.8倍。

  截至2012年11月底,珠海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达21.2万人,参保覆盖率100%。

  慧择提示:此次珠海市再次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受到了当地市民的热烈赞扬,这一举措意外着珠海市新农保水平列居广东省首位。市民若需了解更多关于珠海市养老保险的信息,可登录珠海市政府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