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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台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推诿、拒诊将扣分

更新时间:2012-12-27 11:00
  【摘要】近年来,成都市医疗机构拒诊的行为屡屡发生,为了规范医疗市场。日前,《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建立起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奖罚并重的分级管理机制。《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规定,对于评定为无等级的医院,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日常检查基础上进行重点监督。

  推诿、拒诊将扣分
  800分以下将无等级
  据了解,《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暂行办法》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情况为主要内容,将重点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医疗保险基础管理5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为无级别、A级、AA级和AAA级四个等级,只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医务人员熟悉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完善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才能获得A级及以上等级。
  据了解,相关考核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将接受25个考核项目总计1000分的考核。例如,发现一起推诿、拒诊案例将扣5分,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未达到80%,每低1%扣5分……而最终分数,将直接影响机构的等级评定。

  每年评定一次
  评定结果当年有效
  前天,我们采访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她告诉我们,《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将采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市)县医保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在评定年度内,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分。连续两次评定为A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由市医保局推荐给省人社厅作为AAA级评定对象,而被省人社厅评为AA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付金将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同时保证金缴纳金额将下调50%。对于无等级医院,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日常检查基础上进行重点监督。

  慧择提示:成都市出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将有效规范成都的医疗市场,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手段。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如存在信息系统不能够满足医疗保险管理要求;存在《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中伪造病历或证明、串换药品或诊疗项目、转让医疗票据等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等行为的,将不得评定为A级及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