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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医疗保险受益率不断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7 20:31
  【摘要】近两年来,青海医保局为了提高医疗保险受益率,出台一系列措施。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在保证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管理手段、强化管理措施等,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扩大医疗保险政策受益人群,提高医疗保险受益率,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平均报付比例达到82%。截至今年10月底,省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11万人,各类基金当期收入8.93亿元,支出8.62亿元,当期结余3084万元,结余率为3%。

  在巩固现有扩面成果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网上发布信息、上门宣传等方式,提高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另一方面通过筛查漏保单位、个人,加强与漏保企业、单位和人员之间的联系协调等方式,想方设法增加医疗保险覆盖人口,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增加参保人数,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了96.17%,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征缴管理,青海省医保局制定并下发了《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通过电话催缴、下达催缴通知书和停止医疗保险待遇等手段,加强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使省级职工医保基金综合征缴率达到了96.22%,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根据每年年终考核情况,青海省医保局及时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零售药店修订完善医疗服务协议,强化协议管理。今年对违反协议规定的33家药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27家医院下发了费用预警通知书,对5家医院进行了费用预警约谈。

  通过电子处方审核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两定机构”就医、购药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共审核门诊电子处方320.79万笔,住院电子处方3.29万笔,调阅审核超3万元、有疑问和外伤患者病历530份,电话落实现金医疗费319笔,下发参保单位协查通知176份,查实并拒付医院违规医疗费33万元;与此同时,今年,青海省医保局通过资料核查和实地稽核的方式,查出单位少缴医保费金额3.79万元,查出违规医疗机构、定点药店84户,涉及资金13.57万元,并如数追回。

  慧择提示:青海省医保局出台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医疗保险受益率,使医疗保险政策受益人群在不断扩大,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平均报付比例达到82%。同时,还对居住省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较大、多次住院等情况,派专人赴当地开展实地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