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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城镇医疗保险力争今年实施

更新时间:2008-11-03 10:36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省政府批准,我市成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试点城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这一批次试点的铺开,广东各地已全部纳入试点,全省城镇居民都将享受到医疗保险。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省、市的要求,我市加快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启动工作步伐。一是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去年11月6日,市政府建立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长由副市长李崴担任,成员单位由十几个部门共同组成。二是摸底调查、做好测算,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开展有关城镇居民分布、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做好周密测算。三是制定完善试点方案。我市本着“坚持居民自愿参保、家庭全员参保;坚持家庭缴费为主、各级政府适当补助;坚持低水平起步,逐步提高标准”等原则,在统筹层次、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参保补贴、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征缴方式等方面制订政策,确保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我市制订的《江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上报省、市政府,相关的配套文件正在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力争在今年6月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