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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现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医保“并轨”

更新时间:2017-08-27 19:10
  【摘要】近期,我们从南京社保局获悉,南京市将从明年开始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全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直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其医疗费用基本上由财政包干实报实销。国家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企业和职工个人都要按规定缴费,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两年前已经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医保与企业“并轨”,但由于“既得利益”阻力,许多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依然留恋“公费医疗”不愿放手。南京市这一举措是值得赞赏的。公务员能和职工一样,按照同样的标准和流程,一视同仁地尽缴费的义务,应该说,填平由来已久的“鸿沟”甚是不易。

  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医保“并轨”,南京并非先行者,有些地方早在几年前就试行了。这样做,在程序上实现了官民平等,但在实质上还是有相当差距的。缴费多少是以工资为基数的,公务员的工资一般比职工高出很多,两者所享受的医保待遇自然也有相当大的悬殊,不言而喻。要缩小这方面的差距,根本途径还在于降低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企业职工薪酬。

  其次,报道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可在参加职工医保外,另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尽管这有国家相关文件做依据,我却坚决地认为这样做十分不妥。所谓“补充医疗保险”,就是财政额外再拿出来一笔钱,给公务员多缴一份保险。本来他们的医保待遇就比职工高,再给他们办“补充医疗保险”,其待遇不是比职工更高了吗?从情理上讲,低收入群体更需要救助,政府财政能拿钱给高薪酬的公务员额外再买“补充医疗保险”,那就更应该给企业职工买。

  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医保初步“并轨”,只是社保“并轨”的小动作。我们更期望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上早日实现“并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工资总额缴费,其中单位缴20%左右,个人缴8%,但时至今日,公务员及其所在单位还是一分钱不缴,而退休养老金却比一般职工高出数倍,这种状况不能再延续了。

  慧择提示:南京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迈出了医保公平的第一步,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医保“并轨”。无论从公平正义层面讲,还是从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层面讲,公务员的养老保险都应该尽快地与企业职工“并轨”,机关单位和公务员本人都要按照同样的标准及时足额缴费。虽然机关单位缴费源于政府财政,但该缴的就要缴。中国养老保险基金之所以长期亏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务员不缴费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