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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费医疗制度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7 15:52
  【摘要】什么是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它在2010年开始全面实行,截止到2012年底,北京已经有22万市级公费医疗人员被正式纳入医保。

  公费医疗制度介绍一:覆盖范围
  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凡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不含全民所有制的医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学校的兼职代课教员不享受公费医疗。
  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公费医疗制度介绍二:解决问题
  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主要将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就医不方便;二是各区县间公费医疗人员待遇差距。公费医疗改革实施后,相关人员也将纳入到社保卡发放范畴,和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一样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公费医疗制度介绍三:改革试点
  平谷区作为北京市医疗改革唯一试点区,2009年5月起在全市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全区2万多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2010年公费医疗改革将全面施行,北京市各区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年内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涉及45万人。
  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主要分三级,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超过100万人。2010年,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公费医疗改革将先行在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年内区县所属公费医疗单位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预计涉及人数45万。

  慧择提示: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一项社保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的负担加重,公费医疗制度在目前已经取消,全部改为参加医疗保险,目前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实现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