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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交通安全日

更新时间:2012-12-04 17:36
  【摘要】从2012年的12月2日开始,这一天不在是普通的一天,它将是我国的|“交通安全日”,在前天,也就是国家首个交通安全日中,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将联合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后,公安机关还将继续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当日介绍,违反交通信号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今年1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万多起,造成2.6万多人死亡;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

  此外,违反交通信号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今年1至10月,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分别占全国查处总量的10.33%、8.16%、4.4%。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

  该负责人介绍,围绕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联合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理念。同时也将着力突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比如说,在城市主要宣传信号灯、斑马线、停车线等交通语言传递的通行规则、不同交通信号的功能,增强各行其道等意识;在农村地区主要宣传横穿马路“左看右看”,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不猛拐等意识;在高速公路和服务区,要针对高速公路交通流特点,重点宣传限速标志和应急车道意识,规范通行秩序。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陋习,首先,要通过新兴媒体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文艺、影视等形式,动员家庭、行业、社会的力量,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其次,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教育惩戒的力度。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

  慧择提示:除此之外此外,公安检查机关还将贯彻落实国务院规定的相关精神,推荐我国交通安全诚信体系的建设,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