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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减轻3万户企业养老保险负担

更新时间:2012-12-01 16:53
  【摘要】近日,从嘉兴市财政地税局获悉,为减轻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相关政策,我市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具体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两个月的额度。此举将惠及全市近3万家中小微工业企业,预计减征基本养老保险费约4亿元。

  嘉兴市地税局规费管理局局长钱加根介绍说,享受此次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对象为中小微工业企业,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对外贸易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

  我们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标准的具体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两个月的额度,即企业可以少缴纳11月和12月的养老金。在集中减征月份,基本养老保险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企业进行申报后,系统将会自动减征。

  “这是实实在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让我们切实体会到了政府对企业的关心。”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邱培忠告诉我们,该企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成功减征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4万元,“我们企业员工人数不多,对于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带去的实惠会更多。”

  那么,企业减负会影响职工养老待遇的享受吗?我们了解到,在集中减征月份,中小微工业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企业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

  此前,我市企业已经享受过多次养老保险减征带来的实惠。钱加根告诉我们,2008年以来,我市连续5年出台了3次降率和4次集中减征政策,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率从20%降为14%,总共为相关企业减少开支20亿元。

  慧择提示:浙江嘉兴政府下浮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累计为3万户企业减征基本养老保险费约4亿元。此举将有效促进嘉兴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发展。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1年,全市共减免各类税费60.16亿元。今年1至10月,针对经济形势严峻、工业企业发展较为困难的现状,嘉兴市专门出台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企业减免各项税费16.22亿元,同比增长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