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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将为企业减负近1亿元

更新时间:2017-01-04 14:23

【摘要】为了给企业减负,安徽省出台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根据此政策,池州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减免养老保险费近1亿元。

  该项政策明确,截止2016年6月底,按规定在我省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企业)、2015年或2016年上半年亏损或利润同比下降20%以上、在我省注册经营且符合工业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都可按规定自行申报。

  慧择提示:池州阶段性降低小微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将为企业减负近1亿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小微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可比照个体工商户费率执行,即由28%降低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