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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养老保险 实现市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08-11-03 15:00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介绍说,我市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级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体制。
  据介绍,济南市级统筹主要有三大优点:一是有利于增强互济功能,养老保险制度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只有实现较大范围的统筹才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养老金发放。二是便于人员流动,在全市范围内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统一,消除了参保职工跨区流动的障碍。三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市级统筹减少了管理环节和管理层次,实现集中管理,降低基金分散管理的风险。截至今年2月,我市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新增参保人员3.4万人,参保人员达到99.4万人;全市共征缴养老保险费6.3亿元,其中清理历年欠费1941万元,共为全市26万企业退休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7亿元。全市统筹协调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
  据了解,由于全国各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不尽统一,劳动者跨统筹地区工作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手续办理困难,有的地市接收时,甚至要求参保者必须是本地城镇户口。我市在这方面早已制定“无户籍限制”的参保政策,对外地来济就业的劳动者,不管户口是否在济南,社保永远敞开,社保经办机构会及时接收参保人原缴费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办理接续手续。该负责人表示,要彻底解决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的问题,我市还需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