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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将中医有关方面纳为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5 08:26
  【摘要】日前,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改委等六个部分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味着从此之后,只要在北京参加医保并在北京定点中医医院住院扎针灸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50%。此外北京市将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引导患者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案明确提出,刮痧、拔罐等纳入本市居民医保报销。
  《方案》中明确,中医类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市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直接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院针灸科住院,以中医针灸治疗为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50%;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中医传统诊疗项目,如刮痧、拔罐等,纳入新农合及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引导患者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制定北京市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治疗性中医传统诊疗项目等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基层医院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并接受中医药服务。
  《方案》中指出,当前本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如服务网络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需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人才缺乏;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城乡居民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该《方案》指出,本市将从多个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对医疗资源比较密集的区县,支持将综合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到2015年,全市所有区县中医类别的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并且每院至少有4个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成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慧择提示:中医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智慧的结晶,我们不应该摈弃。北京市政府还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鼓励辖区内零售药店设置中医诊所,提供规范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展连锁经营的中医诊所。